惜。”
我感慨。
图米斜蔑我一眼:
“你要是喜欢你就拿去。”
“神经病。”
我心猛地一跳,脱口而出。
不想再讨论这个话题,我主动拉着图米挑衣服化妆。
3.
图米带我去了知名的嗨吧,看着她仿佛一只招摇的彩蝶在各色的男人、女人之间游弋,明显熟络的模样。
我忽然觉得,或许我并不如我所认为的那般了解图米。
第一次来嗨吧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的惊奇,光怪陆离的灯光衬托得那些男男女女的面容看不真切。
这样的声色犬马更是显得我和其格格不入。
再次婉拒了一个上来搭讪看不清面容的男人,我终还是不适应地向图米提出了先行离去。
而图米显然已经玩嗨了,只随意地挥了挥手。
我本应该留下看着她,只是发现不管有没有我,她都在其中游刃有余。
我沿着酒吧街的路百无聊赖地慢慢走着,街边闪烁的霓虹,路上呼啸而过的车子,身边路过的男男女女。
世界的热闹仿佛都与我无关。
只是当我目光瞥见前方一家酒吧的二层露台,透过玻璃栅栏,看到了一两个相对而坐的男女时,再也挪不开脚步。
我看见了沈珏安。
沈珏安,这个名字在过去的五年里,被我深深刻印在心上。
现在再一次看到真人,原本那处刻着他名字的伤口位置,再次被撕扯得血肉模糊。
我不相信的命运,但是,有时候,一些事情却只能用命中注定来解释也许才是合理。
和沈珏安认识,是在公司的酒会。
那时的我不过是一个刚刚毕业的菜鸟,只不过运气不错,签到了这家大公司。
那时候我还不懂得什么叫做“职场社交”
。
看着前辈们一小堆、一大堆地相互吹捧,我一个人在那个硕大的豪华餐厅的角落,吸着淡色的鸡尾饮料,大口吃着美食,享受着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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